国际法学院

随着新中国法治和高等教育建设的开展,经中央批准,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一批法学专家开拓者在1952年组建了新中国第一所政法高校——北京政法学院。在学校成立之初,国际法的教学与科研已经成为学校法学教育重要的内容,钱端升、王铁崖、汪暄、朱奇武、姚兆辉、钱骅、周仁等老一辈国际法学人以深厚的学术修养和开阔的国际视野打下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发展的基石。

1978年学校复办后国际法学科恢复教学,并于1989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2002年正式更名为国际法学院。三十多载悠悠岁月走过,在诸多法学先辈的指引下,国际法学院全体师生不忘初心、前赴后继、艰苦奋斗,把学院建设成为了国家国际法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之一。

教育发展,人才为先,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学院已具备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师资队伍,汇聚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国际法专家。多名教师荣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各类优秀称号及奖励。多名专家在各级学术团体担任要职、被各级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聘请为专家、咨询员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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